涪陵新增两个可搭帐篷野餐的公园绿地

记者 徐华东

 

5月9日,记者从涪陵区城市管理局获悉,日前,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对外公布了重庆2026年城市公园绿地共享地图出炉,全市新增87处公园绿地公共空间开放共享,其中涪陵南滨路口袋公园、马鞍街道石马社区公园上榜。在开放共享时间内,市民、游客可在共享绿地上搭建帐篷、野餐、运动健身,尽情体验绿色空间的美好。

 

据了解,涪陵两处公园的绿地公共空间日常开放时间与公园开放时间同步,不允许使用明火,原则上不过夜。南滨路口袋公园位于涪陵区龙桥街道双桂社区居委会西北方向约149米处,占地面积4113.03平方米;石马社区公园阳光草坪位于马鞍街道聚业大道猫垭口处,占地面积4028.69平方米。

 

涪陵南滨路口袋公园景观

 

目前,涪陵区共有白鹤森林公园满陇桂雨、汉墓广场,聚云山公园3号区域露营基地、江东滨江公园一区阳光草坪、桥南公园运动场旁草坪区域、南滨路口袋公园南滨路二期保安管理室旁边、铜鼓湖湿地公园园区内草坪区域、玉屏公园阳光大草坪、新涪汇公园阳光大草坪、石马社区公园园区内草坪区域等9处城市公园10个点位公共空间开放共享。

 

马鞍街道石马社区公园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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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文明公约

 

一、【共治共享】人人参与草坪保护,践行低碳环保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绿色生态家园。

 

二、【爱护设施】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不涂画、不私占,共同维护园区整洁美观。

 

三、【保护环境】自备垃圾袋,做到“随产随清”,离场时分类投放至指定收集点。

 

四、【文明游玩】露营期间控制音响音量,避免高声喧哗,使用地钉等装备时避开草坪(或限指定区域),营造宁静公共空间。

 

五、【有序经营】未经许可不得擅设摊点、兜售商品或开展营利活动。

 

六、【互助监督】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携手维护共享成果。

 

七、【严禁明火】严禁烧烤、烹饪、吸烟等一切明火行为,帐篷仅限规定时段及区域搭建,遵守公园安全管理规定。

 

八、【注意安全】妥善保管个人物品,监护儿童远离危险区域,禁止攀爬高危设施。

 

编辑 陈彦李

责编 石本才

终审 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