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遛狗不拴绳、给朋友发黄色信息……这些曾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任性行为,如今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终于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任性而为,被戴上了“紧箍咒”。
涪陵区融媒体中心创新推出系列漫评,围绕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新法规,结合律师、民警等的专业解读,让您在感受漫画风趣的同时学懂新法规,增强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希望我们精心准备的产品能给任性而为者提个醒,也为依法维权者指指路。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亮剑校园欺凌,殴打、侮辱、软暴力均属违法,年龄不再是欺凌者的“护身符”。法律严堵低龄违法漏洞,压实学校处置责任,以法治为盾,守护每一位少年的校园安宁,让欺凌无处遁形。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系列漫评⑧
年龄不是校园欺凌者的“护身符”
01
校园角落,三名少年对一名同学实施推搡、辱骂,气焰嚣张,口中叫嚣:“我是未成年人,不算违法!”被欺凌者蜷缩一旁,眼神无助。

02
法律条文明确:14至16周岁屡犯者可拘留,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初犯同样依法执行。民警依法对三名欺凌者作出拘留处罚决定。欺凌者低头悔悟,嚣张不再。

03
民警进学校宣传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击碎学生“年龄豁免”“未成年护身符”的侥幸心理。

04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校领导、教师主动排查隐患、处置欺凌事件,明确瞒报行为将依法处分相关责任人。

律师说法>>
起外号、P丑照也算欺凌!
年龄不再是“护身符”
为有效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作出明确法律规定,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以法律之剑斩断欺凌链条,构建起“行为惩戒+学校问责”的双重防线。那么,校园欺凌行为具体如何界定?与普通同学打闹如何区分?学校“瞒报包庇”将承担哪些责任?
4月1日,涪陵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涪陵区警察协会特邀研究员、重庆坤源衡泰(涪陵)律师事务所主任游小强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第二款: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明确法律边界,告别“同学打闹”误区
该条文第一款首次将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界定为独立的学生欺凌违法行为,清晰区分正常同学打闹与恶意侵权。这意味着,起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诽谤、网络恶意P图、强拿硬要财物等以往被当作“开玩笑”的行为,均被纳入法律规制范围。该条款明确公安机关必须介入处置,解决了以往“无法可依、介入无据”的难题,赋予受害者明确的法律救济渠道。
分级惩戒落地,年龄不再是“挡箭牌”
新法打破“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惯例,建立分级惩戒机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但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明确主体责任,杜绝学校“瞒报包庇”
该条文第二款明确学校履职底线:明知严重欺凌或侵害犯罪发生,必须按规定报告并处置,否则将被责令改正,直接责任人员面临处分。该条款让学校必须建立零容忍机制,成立欺凌治理组织,定期开展排查,对教职工进行专项培训,彻底扭转“内部消化”的治理误区。
双法衔接,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形成闭环: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可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实现“惩戒+挽救”并重。
律师提醒:遭遇校园欺凌,这样维权
游小强律师提醒,遭遇校园欺凌,切勿隐忍和恐惧,可通过以下步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完整证据
遇到欺凌后,不要慌乱,立刻留存所有相关凭证:言语侮辱、恐吓的聊天记录、社交平台截图,欺凌现场的录音、视频务必完整保存;身体受伤的,及时拍摄伤痕照片,前往医院做伤情鉴定,留存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用票据,同时记录好证人的姓名、班级,留存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步:立即告知家长与学校
第一时间向父母、班主任或学校德育处如实说明欺凌情况,绝不独自承受。由家长陪同向学校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督促学校及时开展调查、依规处置欺凌行为;若学校拖延处理或态度消极,可直接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做好报警准备。
第三步:情节严重立即报警
若遭遇殴打、多次侮辱、造成身体伤害等严重欺凌,或学校处置不力,立即在家长陪同下携带证据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霸凌者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低龄霸凌者采取矫治教育措施。
第四步:申请心理帮扶与法律援助
遭遇欺凌后若出现恐惧、焦虑等情绪,主动寻求学校心理老师辅导,或前往专业机构做心理咨询,及时疏解心理创伤。若维权过程中需要法律帮助,经济困难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全程获得专业指导。
第五步: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因欺凌产生的医疗费、心理咨询费等经济损失,可由家长向霸凌者监护人提出赔偿要求;若名誉受损,可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切实维护自身经济与名誉合法权益。
主创 方玉莲 石本才 胡云昌 张华 李苗 田原多
编辑 蒋沛洋
责编 孙 洁
终审 田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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