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
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
文/记者夏林 图/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记者日前从涪陵区农业农村委获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起全面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步入“承诺+监管”并重的新阶段。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海报
《办法》明确了合格证的开具范围和方式、保存等各环节要求,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办法》共22条,明确了当前实施合格证管理的农产品范围,主要针对蔬菜、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推行合格证管理。在责任划分上,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据质量安全控制或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收购单位或个人应收取、保存合格证,对混装分装后销售的农产品需重新开证;对农户开具合格证予以鼓励,暂不作强制要求。合格证开具方式兼具灵活性与规范性,可采用信息化、印刷或手工填写等方式开具,内容须真实完整。在保存期限方面,生产主体需按生产批次开具并保存记录至少六个月;收购主体需以拍照、留存原件等方式保存合格证不少于六个月。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未按规定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等五类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可依法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罚款等措施,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海报
《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迈入“承诺+监管”并重的新阶段。通过推动农产品“带证上市”,既增强了生产者的责任意识,也便于流通环节溯源查验,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的信任度,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熟悉规范、落实责任,共同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编辑 李哲元
责编 方玉莲
终审 吴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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