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涪陵城之江雅苑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有人将正在燃烧的快递盒子扔到楼下,如果盒子落到窗台点燃窗帘或衣物,后果不堪设想。高空抛物轻则伤财、重则伤人,所以,必须杜绝高空抛物的恶习。
要杜绝高空抛物的恶习,首先需要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加强小区居民的安全教育,比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送提醒短信等形式,让大家都能了解高空抛物的危害,时刻提高警觉性。高空抛物者绝大多数都不存在主观的恶意,但高空抛物行为却屡禁不止,就是因为抛物者养成了贪图方便、随手一扔的恶习。所以,关于严禁高空抛物的宣传教育,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不要等那些抛物者闯下了大祸才开始后悔。
要杜绝高空抛物的恶习,还需要提高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通过鲜活的案例讲解,让大家都知道,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比如最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又比如新近颁布的《刑法》修正案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只有大家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从我做起,严禁高空抛物,方能为我们这座高楼林立的城市创造一片安全的天空。
文/涪陵区融媒体中心评论员 田晋
编辑 何芳
终审 孙仕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