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现场 记者 廖存强 摄
巴渝传媒网讯 (记者 廖存强)4月20日,涪陵区马鞍街道联合区公安局新城区派出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马鞍执法大队以及玉屏、石马社区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位于聚业大道11号的一处违建亭棚进行依法强拆,维护街道整洁、宜居的良好环境。
日前,马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违建动态巡查中,发现有居民在聚业大道11号私自搭建一座面积约50平方米的亭棚,用于堆放回收来的废品,存在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行为。被侵占的位置处在玉屏片区市政道路工程石马路的建设征地范围,严重影响石马路的建设进度。
“石马路是连接聚业大道和聚源大道的纵向通道,建成后将给玉屏和石马社区等周边居民的出行带来便利。”马鞍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26日,马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违建当事人下达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限令当事人在4月6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貌,逾期将予以强制拆除,但违建当事人一直拒绝自行拆除。为不影响市政工程的施工进度,马鞍街道决定对该处的物品进行清理转运后,强制拆除违建亭棚。
马鞍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对违建的管控和执法工作力度,秉持“零容忍”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查违拆违工作,维护街道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版权作品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