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渝传媒网讯(记者 徐华东)7月6日,记者从涪陵区残联获悉,从6月28日起,涪陵区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科学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残疾人证办理需5方面资料

从6月28日起,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区残联提出办理申请。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供两张2寸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资料。

现场与网上申请办理

申请人或监护人直接到区残联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残疾人证办理申请。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内容录入系统,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或监护人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或国家级、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选择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残疾人证办理。

残疾人证办理事项及流程

申请残疾人证新办包括申请、受理、残疾评定、经常居住地公示、户籍地审批、制证、残疾人证发放。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残疾人证邮寄到申请人指定地点。

17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通办”流程

区残联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名称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区残联收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出具的评定结论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公示。户籍地县级残联收到申请人相关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并寄出。

涪陵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服务能力,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为残疾人申办“跨省通办”有关事项提供便利。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残疾评定机构加大工作力度,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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